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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托幼公共化上路滿月,但全國加入簽約的保母人數不到兩成,今(14)日包括新北、桃園、台中和高雄市保母團體串連到各自市府門口抗議,他們反對保母簽約當保人,補助卻全數補助家長,有保母痛批簽約後時薪不到60塊錢,比工讀生還不如外勞仲介!保母如果托育三等親內的小孩,不只不能領補助,還要佔托育名額,有保母聲淚俱下,說自己當保母卻根本不敢再生小孩!

保護別人的孩子,卻保不了自己的一家子!新北市上百位保母聚集市府門前抗議,反對政府強迫簽約加入公共化,因為這約一簽下去,就算全台灣有20億的補助,補助是全部給家長,保母只能當保人,一塊錢都拿不到,自己懷裡帶的孩子,如果是三等親內的孩子,保母不僅是領不到外勞仲介補助還佔了托育名額。

外勞仲介的移工到底是怎麼篩選的呢,政府又該如何管控外勞的數量,這些外勞是否會變成社會問題, 犯罪率是否會增加等等,非法移工數量是否更多,是否有許多移工都不遵守規則或紀律,這些問題都是在1980年代中期發展時代以來,批次引進外勞的政策下出現的問題,直到現今也已經變成一個難以根治解決的問題,政府就算現在想要調整外勞開放的行業,也於事無補,提案出來後也當然遭到傳統產業的批評,原因不外乎是外勞派遣都被基礎工業還有高科技產業給引進,外勞在那邊待遇也不錯,我相信一定會更好,也希望傳統產業能夠振作起來,儘管外勞仲介的派工人力不足,也要繼續苦撐加油,相信一切都會更好的,也期待台灣的各項產業在與他國勞工共同努嚇嚇,可以達到最輝煌的時期。開放外勞並非台灣實施外交手段之一,單純是為了解決工廠的燃眉之急,工作短缺的問題,但即使當下缺工,也要詳細再三考慮,再從外勞仲介那裏引進外勞哦。

政府要大家早生貴子,保母自己都不敢生,保母是孩子第二個媽,自己卻不敢當媽,痛批政府汙名化不簽約的合格證照保母,他們願意背著孩子,但這個黑鍋他們不背。

但如果你公司設立的是「股份有限公司」,那勢必跟股東們一起討論公司的以下事宜。
決定公司名稱。
決定公司登記地址。
決定負責人及董監事名冊。
討論公司章程。
紀錄股東會議記錄。
設立資本額,及驗資時間。
篆刻公司大小章。
銀行開戶。
決定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謹慎、合法的「股份有限公司」都會經歷這些程序,並且有紙本記錄(這些都被規定在《公司法》中喔);如果是草率決定、或拿別人名字掛人頭的一人公司,是很難有這些紀錄的。(任何會找你掛人頭的股份有限公司,顯然就不是合法營運的,即使是家族企業也要經過這些程序,這是已經跟法官確認過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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